唐山市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城关所市场办公楼整体出租 |
标的名称 | 唐山市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城关所市场办公楼整体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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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DSCQ202544A11268449 | 挂牌价格 | 69,716 元/年 |
价格说明 |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6个工作日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2-05 |
是否涉及优先权 | 涉及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2-11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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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信息 | 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 2025 年 2 月 7-8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2:00-5:00,意向承租方须提前与出租方预约勘查时间。 2、地点:曹妃甸区迎宾路39号 3、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703158513 4、意向承租方应当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自行进行现场勘查。 5、唐山市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城关所市场办公楼整体出租,建筑面积780平米,租赁期限3年,年出租底价69716元。 | ||||||
资产处置方简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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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信息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 | 唐山衡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24-10-28 |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唐山市曹妃甸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1-20 | ||||||
评估报告文号 | —— | ||||||
标的对应评估价值 | 69,716 元/年 | ||||||
账面净值(万元) | 业务无法提供 | ||||||
备注 | —— | ||||||
交易条件与投资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 | 69,716 元/年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与交易相关其他条件 | 1、本次租赁项目采取动态报价方式,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及相关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截止时间为项目信息披露截止日当日11:00时,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项目挂牌截止日当日17:00时。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延时报价期120秒,加价幅度:500 元的正整数倍。 2、承租方未按公告要求时限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首年租金、交易服务费的,出租方有权终结本次项目交易并另行出租标的资产。 3、交易价款结算: 河北产权市场在确认收到生效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为交易双方办理交易价款结算。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1、承租方按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向河北产权市场支付交易服务费。2、承租方须在竞价结束后完成以下工作: ① 承租方应在收到《动态报价结果通知单》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②承租方应于资产租赁合同签订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支付至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意向承租方自行勘察标的,标的面积、房屋现状以实际情况为准,须自行了解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政策及规定,并须符合房屋所在地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房屋租赁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无法完成租赁的,承租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投资方资格条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其他组织 | |||||
报名提交材料 | 1、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2、根据承租方资格条件对应提交报名材料。 3、河北产权市场要求的其他材料。 | ||||||
报名材料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出租方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 本次出租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 ||||||
保证金条款 | 交纳金额 | 2 万元 | |||||
保证金说明 | —— | ||||||
交纳截止时间 | 2025-02-11 11:00: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交纳方式:网银等。 意向方提交报名之后,进入报名保证金支付阶段必须用意向方本单位(人)的银行账户进行转账。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务必在付款时将8位识别码填写在备注或附言栏内。 | ||||||
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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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确认承租方后保证金处置 意向承租方经河北产权市场确认为承租方后,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首先用于支付河北产权市场交易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在签署资产租赁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 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所交纳保证金未涉及不予退还事项的,由河北产权市场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一)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提供虚假资料、扰乱报价、恶意串通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由此导致交易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出租方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三)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四)意向承租方被确认符合承租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未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五)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或未按公告要求时限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 (六)交易合同签订后,承租方未按合同要求时限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 (七)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投资资格或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不推进交易的,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八)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九)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或河北产权市场造成损失的; (十)其他依据项目公告、河北产权市场交易规则或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河北产权市场依据《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对交纳的保证金进行处置。 ? ?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其他法律责任。 | ||||||
保证事项 | 略 | ||||||
处置办法 | 无 | ||||||
披露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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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6个工作日 | ||||||
无合格意向投资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有合格意向投资方 | 动态报价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刘经理 |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 0315-5901426 | |||
项目报名联系人 | 刘经理 |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 0311-66632288 | ||||
交易须知 | |||||||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意向方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 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信息。 本公司披露的项目信息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公司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公司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 本须知所指意向方含意向受让方、意向承租方、意向投资方,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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