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定通讯及数据服务合作运营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定通讯及数据服务合作运营商(二次),现在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定通讯及数据服务合作运营商(二次)
2. 招标编号:ZB2025030166
3.项目概况:内蒙古机场集团公司统一采购运营商通讯及数据服务,以协议加订单的形式与运营商签订合作内容,各成员单位、各成员机场按照实际需求据此签订通讯及数据服务合同,同时运营商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免费升级内蒙古机场集团公司通讯系统。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五年。
5.项目地点:内蒙古机场集团公司(呼和浩特机场、包头机场、呼伦贝尔机场、根河机场、新巴尔虎右旗机场、扎兰屯机场、乌兰浩特机场、阿尔山机场、通辽机场、霍林河机场、赤峰机场、锡林浩特机场、巴音宝利格机场、二连浩特机场、乌兰察布机场、巴彦淖尔机场、乌拉特中旗机场、乌海机场、阿拉善左旗机场、阿拉善右旗机场、额济纳旗机场、其他后续新增机场)。
三、资格要求
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服务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分公司)的,必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书,总公司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总公司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度提供;2024年以后成立的且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其近期有效的基本开户银行的结算证明或资信证明);
4.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5. 在近三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注: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内(自中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当事人为供应商名称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全文为行贿罪,裁判日期不得少于近三年(自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6.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针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截图中须包含: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7.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供应商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在信用中国的查询结果截图须能体现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
信用中国查询方式: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在弹出窗口进入链接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在查询窗口输入查询企业名称,在查询省份范围中选择全国,将查询结果截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时间及方式:2025年3月12日至 2025年3月18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登陆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youzhicai.com,以下称优质采平台)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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