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东莞市 公安局企石分局 (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现就 东莞市 公安局企石分局 移动警务通讯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ZYDG-25-079 )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实施能力和资质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磋商响应 。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
1、采购内容及预算金额: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算金额(元) | 预算最高限价金额(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一) | 移动警务通讯服务 | ¥270,810.00 | ¥243,729.00 | 签订合同后,接入平台开通账户提供服务之日起 17个月 |
★备注:响应人最终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最高限价金额,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
2、详细内容请参阅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 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所属行业划分标准为: 信息传输 业。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 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 。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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