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容改发投资字 [2024]84 号 )、 容城县改革发展局关于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 初步设计及概算 的批复 ( 容改发投资字 [202 5 ] 16 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容城县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_,招标人为 容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河北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容城中学新建多功能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雄安新区容城中学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 8371.52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999.46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72.06 平方米。新建 2 栋多功能楼。 1# 多功能楼位于用地北侧,地上 2 层,地下 1 层,建筑面积 3045.48 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运动馆、舞蹈教室、阶梯教室; 2# 多功能楼位于用地南侧,地上 3 层,建筑面积 5326.04 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食堂、学生图书室、阅览室。同时配建给排水、供电、供热等附属工程。
2.3 项目投资估算 / 概算: 4770.07 万元。
2.4 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 4176.7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4108.55 万元;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 68.2 万元。
2.5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6 招标范围:完成所投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 ①设计资质 和 ②施工资质:①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需要 ( 需要 需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最低要求:
①施工业绩: 投标人近 5 年 ( 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 具有 1 个已完成的单 项 合同额在 4 0 00 万元 ( 含 ) 以上的 公共 建筑类房屋 建筑 工程施工业绩 ( 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 。 公共 建筑类房屋 建筑 工程同一项目 ( 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 ) 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②设计业绩:投标人近 5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单个项目总投资额在 4 0 00 万元(含)以上的公共 建筑类房屋 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公共 建筑类房屋 建筑工程同一项目(以项目立项文件为准)不同标段可以累积计算。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须满足下列 ① 、 ② 、 ③ 要求: 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③ 项目经理近 5 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 1 个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额在 4000 万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房屋建筑工程业绩 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包含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 PPP 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的业绩) 。 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的要求: 1 )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 ) 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 ) 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 4 )设计负责人最低要求: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国家 一 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截图中注册证书所在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之间不得兼任,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整体协调、管理等工作 。
(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 提供近 3 年度 ( 2022 、 2023 、 2024 年 )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 若成立不足 3 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 ,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 6 )信誉要求:
① 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 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 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 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 采用 或不 采用 ) 否决性惩戒方式 。
( 7 )不得 存在下述 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
a. 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f.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 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 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 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 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 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p.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 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 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
t. 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 . 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或被本项目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包括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招标人禁止其参加投标活动)(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②项修改为本条);
v . 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jzsc.mohurd.gov.cn )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w . 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 . 投标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
y .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 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 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L 项修改为本条);
z . 在雄安新区招标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被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信誉要求⑤项修改为本条)。
A . 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上述招标公告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P 项修改为本条)。
B . 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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