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人)委托,拟对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采用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BXC2025-11-002
2.采购项目名称: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泸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斌鑫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泸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与资源化综合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年内无亏损(可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 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7.2、生产厂家及经销商的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加盖公司鲜章;经销商须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销售书)。三证合一>
7.3材料要求:满足国家最新质量标准要求,提供省级及以上质检书。如有厂家授权或颁发的荣誉证书,可选择提供。
7.4.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是指:已完成的钢筋材料供应合同且合同供应量300吨及以上)。
7.5.信誉要求: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页查询截图、信用截图或信用报告,且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无,被列入上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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