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东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服务的询价公告
为全面、客观的评价我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水平,同时为增强各部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中共日喀则市委员会 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日党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现采取询价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本次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一、询价内容
(一)工作范围:针对2025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涉及资金共计12524.56万元;
(二)工作要求:需出具包含指标体系、问题分析、改进建议和措施的详细的绩效评价报告同时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三)工作时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如下: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明等;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项目团队需配备3名以上中级以上职称专业人员,至少1名注册会计师监督把关;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具有行政事业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类经验(需提供三年案例);
(六)承诺遵守——协议。不得泄露工作过程中获取的——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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