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网格化管理移动通讯服务项目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 网格化管理移动通讯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网格化管理移动通讯服务181套,单套服务不超过200元/月; 二、服务期24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三、国内主叫通话时长不低于800分钟/月; 四、短信不低于50条/月; 五、5G手机流量不低于60G/月(包含综治E通专网流量,每月不低于10G专网流量); 六、网格化管理移动通讯服必须在11月30日前全部开通并交付甲方; 七、基础电信运营商资质证书。 |
项目预算金额:434400 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光明街道综合治理办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光翠路北81号7楼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0755-23422633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2年10月27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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