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集团商业物业招租公告(安居瑾华庭)
一、招租物业信息
序号 | 物业地址 | 面积(㎡) | 经营范围 | 招租 底价 (元/㎡/月) | 递增 | 租期 | 最长可申请 免租 期限 | 租赁保证金额 | 竞投保证金 金额(元) |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
1.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05 | 118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0886 | 否 |
2.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06 | 114.73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0307.21 | 否 |
3.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07 | 115.82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0500.14 | 否 |
4.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08 | 112.08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19838.16 | 否 |
5.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11 | 120.62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68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4606.48 | 否 |
6.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12 | 170.61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68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34804.44 | 否 |
7.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13 | 170.61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68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34804.44 | 否 |
8.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16 | 68.28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1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14748.48 | 否 | |
9.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17 | 128.65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2771.05 | 否 |
10.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18 | 122.02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1597.54 | 否 |
11.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19 | 125.43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2201.11 | 否 |
12.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20 | 123.46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2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21852.42 | 否 |
13. | 光明区安居瑾华庭1022 | 99.31 | 餐饮、配套、 零售、儿童 | 59 | 第二年起逐年递增3% | 3年 | 1个月 | 首月租金三倍 | 17577.87 | 否 |
其他费用 | 设施设备使用费 | 5.30元/平方米/月 (如项目相关设施设备发生增容等改变导致费用增加,则该项收费相应调整,具体以招租方的书面通知为准,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
物业管理费、水电费 | 具体以物业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 |||||||||
特别说明 | 1.合同签约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2.该项目已签约的商铺业态不在本次招租业态范围内。 3.若竞得后,承租人有装修需求,可向招租方书面申请免租期,申请期限最长不超过该商铺招租公告发布的免租期限。 4.合同期内提前退租的原承租人及其关联公司6个月内不能参加其退租商铺的公开招租。 |
二、招租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境内依法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且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需提供从事与规划招租业态相关的项目经营期限不少于1年的证明资料(以提供截止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近 5 年内签订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为准,自有物业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
(三)本项目不得转租、分租;不得违反当地相关部门严禁的其他事项。
(四)本项目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在竞价前应全面了解本项目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情况、面积及装修情况),一旦参加竞价,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竞租物业品质、权属情况及其他瑕疵。如竞得,应按招租人移交时的现状接收物业。意向承租人承租商铺的装修方案及店铺招牌设计方案需征得招租人同意后执行。
(五)凡承租过安居集团商业物业的个人或法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租申请:
1.承租期间存在转租行为的;
2.截至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仍累计欠租两个月租金以上的;
3.承租期间履约评价分数为C级的;
4.与本公司存在诉讼或者纠纷的(包括承租人及其关联公司)。
(六)项目不受理任何形式联合体的申请。
三、意向承租方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意向承租申请人需提交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2.工商信息查询单(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3.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查询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5.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如竞价人为法人,则不需要本项资料)。
6.需提供从事与规划招租业态相关的项目经营期限不少于1年的证明资料(以提供截止至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近 5 年内签订或仍在有效期内的合同或合同关键页为准,自有物业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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