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邹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jnggzy.jnzbtb.cn:4430/ZouCheng)及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ndo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9点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883000202402000110 2、项目名称: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46660.00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邹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采购项目。主要包括:监控汇聚接入、数据专线业务服务、移动执法终端及其他通讯服务等服务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必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服务能力的投标人;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3.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山东查询); 3.6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7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10资格审查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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