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中电智恒2024年隐私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WKJS202410244),采购人为中电智恒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解决现有客户对隐私通话的需求,确保客户在进行通信时,客户真实号码不被泄露,保护客户隐私,同时通过录音分析服务质量,提升产品安全性及平台价值。采购人拟采购隐私号服务,主要包括隐私号平台通道、隐私号码号等关键内容。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产品名称 | 采购预估规模(含税) | 服务地点 |
1 | 隐私号服务 | 300万元 | 全国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1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2.2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1年内或框架份额执行完毕。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成交份额100%。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单项限价(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单项限价(不含税)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 服务类型 | 单位 | 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1 | 隐私号能力服务费 | 元/分钟 | 0.015 |
2 | 码号费 | 元/个 | 10.000 |
3 | 码号实名费 | 元/个 | 5000.000 |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在响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3供应商应提供自2021年9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与本项目类似的通讯服务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含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订页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和金额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
2.1.4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1.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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