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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购买移动通讯服务中标公示

· 2024-02-01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购买移动通讯服务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购买移动通讯服务(项目编号:JH24-210500-0005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500-00051
项目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购买移动通讯服务
包组编号: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0000.00元
最高限价:950000.00元
采购需求:需要提供移动警务设备,通话时长、流量及移动公安网相关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为服务所提供的货物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根据采购方考核情况进行每年续签。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现行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标准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20日至2024年01月29日,每天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领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备份文件递交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提出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化质疑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规〔2021〕8号《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U盘存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须安排好电脑及CA证书参与网上CA解密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解密不及时、CA证书损坏等因供应商自身相关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网上文件的,视为网上响应文件递交不成功,均为无效投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
联系方式:岳警官 18940495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3栋
联系方式:刘睿 13941473415
邮箱地址:chengluezb@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睿
电话:1394147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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