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4年2月27日我局接受兰溪市第一中学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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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投资项目审批区水务窗口
邮 编:321100
兰溪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项目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验收材料公示方式 |
1 | 骏发·紫星广场商业住宅项目 | 骏发地产开发(兰溪)有限公司 | 金华市佳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金华市佳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4.2.27 | 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http:www.yanshougs.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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