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河县司法局《关于选聘第四届商河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要求,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学历履历、专业领域、工作业绩等因素,拟定21人为商河县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人选,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人选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或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电 话:0531-84881993
通讯地址:商河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211 室
附件:商河县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拟选聘人员名单
商河县司法局
2024年12月10日
附件
商河县人民政府第四届法律顾问拟选聘人员名单
(21名,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马如杰 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
王 波 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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