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 23 )黔 23 22 执 恢 3314 号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将于 202 4 年 05 月 29 日 10:00至202 4 年 07 月 28 日 10:00止(延时的除外) 在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 http://sf.taobao.com/0859/08,户名:兴仁 市 人民法院 )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 68号16幢1单元1-2号不动产一宗(不动产单元号:500113005009GB00379F00010002,不动产权证书号:202房地证2015字第018462号)及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68号3号1-342号不动产一宗(不动产单元号:500113005009GX00002F00010471,不动产权证书号:202房地证2015字第023339号), 评估价: 2083700.00元。
标的物坐落于 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 68号16幢1单元1-2号不动产一宗(不动产单元号:500113005009GB00379F00010002,不动产权证书号:202房地证2015字第018462号)及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68号3号1-342号不动产一宗(不动产单元号:500113005009GX00002F00010471,不动产权证书号:202房地证2015字第023339号) ;所有权人:李桃; 1-2号建筑面积:139.07平方米;1-2号用途:成套住宅;1-342号建筑面积:295.05平方米;1-342号用途:停车用房;总楼层:10层(地上8层住宅、地下2层车库);所在层:1-2号为第1层、1-342号为负1层,1-2号,层高约3.2米;建筑结构:钢筋混泥土;建成年代:约2014年建成;户型:四室一厅一厨三卫平层户型,带入户花园;维护保养状况:基础稳固、未发现明显沉降,门窗、地面、天棚及墙面无明显破损状况;成新度:八五成新;1-2号与1-342号打通合并使用;使用情况:空置。
1-2号装饰装修:外墙:防水漆,门:入户防盗门,室内部分塑钢玻璃门,窗:塑钢玻璃窗,墙面:刷白,天棚:刷白,为毛坯房,设备设施:上水、下水、电通,气、通讯预留到户,配备电梯。
1-342号装饰装修:实际查勘楼层为1层与负1层之间夹层、负1层、负2层,1层与负1层之间夹层层高约3米,负2层层高约3.7米,负3层层高约2.4米,户型:1层与负1层之间夹层为两室一厅一厨两卫,带储物室,带花园;负1层为一室两厅一厨一卫,带储物室,负2层为车库。外墙:防水漆,墙面:刷白,天棚:刷白,为毛坯房。设备设施:上水、下水、电通、气、通讯预留到户,配备电梯。
道路状况:区域由巴滨路、花岭路、龙汇路及内环快速等构成主要交通网络。
外部基础设施:所在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六通(即通上水、下水、通电、通气、通路、通讯)。
外部公共服务设施:周边有重庆市道角中学、重庆市巴南区道角小学、重庆市机械高级技工学校、重庆市民政中西医结合医院(巴南新院)、重庆南郊学校、巴南区道角集贸市场、芙蓉兴盛超市、重庆市三峡银行等公共服务设施。
权利负担及已知瑕疵:
1、法院已查封,查封文号(2022)黔2322执41号;
2、经查询拍卖标的物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2.6元/㎡,从2022年01月31日至2023年12月27日共欠物业费8992.83元,具体金额以物业管理单位核算的为准,相关情况请有意竞买者自行至拍卖标的物所在物业管理单位咨询。
3、过户产生的费用需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
4、有意竞买者竞拍前请预约实地看样,如未实地看样参与竞拍,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确认,并接受标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请谨慎参与竞拍。
5、对于法院调查过程中未能尽知的权利及实物瑕疵,法院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起拍价: 1600000元,保证金:16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
二、 特别提示: 1、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买受人时的现状为准,评估报告中的描述只作参考。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对土地的实际位置、使用类型、取得方式等,请到登记部门了解,拍卖人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土地坐标位置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房屋或测量土地等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2、买受人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过户材料后,应于十个工作日内至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标的物过户手续,逾期未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因在确定保留价时已在降价幅度上述予以充分考量,故上述税费均由买受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等有关规定确定的标准承担相应的缴纳义务,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拍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安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过户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法律风险,请谨慎参与竞拍。
特别说明:若拍卖标的物所属土地性质为划拨的,因在确定参考价时未包含拍卖标的物所属土地的土地出让金,故竞买人竞拍成功后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由买受人承担。
3、 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4、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燃气、物业管理等欠费, 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纳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5、拍卖标的物交付时间: 拍卖成交后 3个月内交付 (如涉其他司法程序或特殊情况,交付时间可能延长)。
6、 竞买人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请自行到标的所在公安机关地户籍管理部门咨询,若标的物原有户口未能迁出或难以迁出的,使得竞买人户口不能迁入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 竞买人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竞买人 需 在 拍卖平台 上实名注册) 。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变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 委托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拍卖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已开设拍卖平台账户 )进行,委托双方须在 202 4 年 05 月 28 日前亲自 到兴 仁 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资产处置组 办理委托手续 (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兴仁市人民法院 办理交接 手 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提示 : 委托关系成立前已以自己名义参与报名的竞买人,不能再委托他人。委托关系成立后,委托人不能再以自己名义报名竞买。
五、优先购买权申报: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 202 4 年 05 月 28 日前 到 兴仁市人民法院 执行局资产处置组 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法院确认资格和顺位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法院在开拍前将经确认的优先权人资格和顺位信息,审报网络平台技术部门,录入平台系统。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品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品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六、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 贵州宜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等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该拍辅机构统一安排),本次拍卖标的物未委托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中介服务,意向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时间:自 202 4 年 05 月 14 日 10:00至202 4 年 05 月 29 日 10:00 (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于办公时间接受咨询, 咨询电话 : 17585599169 。
看样预约: 本标的仅接受短信方式预约 看样,竞买人如需看样,请 至少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 编辑预约 看样 短信 , 发送至手机号码: 17585599169 , 编辑短信格式如下:预约看样 , 标的物名称、姓名、手机号码 (需提前通知的请备注),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预约看样者需 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按时到达指定集中地点, 逾时不候 。如无人预约,则取消本次集中看样。
特别提醒 : 拍卖 标的 以实物现状为准 ,有意者请预约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并接受拍卖 标的 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责任自负。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责任。
七、 变卖方式: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 60天(即202 4 年 05 月 29 日 10:00至202 4 年 07 月 28 日 10:00),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内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 24小时 ,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 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变卖预交款: 变卖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等同于标的物变买价全款金额的 变卖预交款 元 (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的 变卖预交款 ,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变卖成交的,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交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被冻结的变卖预交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交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 7 日内 缴入本院指定账户 ;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交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即流拍)的, 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交款自动解冻 ,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预交款支付帮助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 。
九、 保证金: 竞买人需支付的保证金已包含在变卖预交款中,无需再另行支付,若变卖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悔拍的,则法院将从变卖预交款中罚没该笔 变卖保证金 160000 元 ,只需退还买受人罚没保证金后剩余的款项。
十、 余款缴纳: 变 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 7 日内 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院将另行通知买受人到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成交裁定等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 。
1、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兴仁 市 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开户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东三塔,银行行号 :301701000026,账号: 6232610580033367539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
十一、悔拍: 买受人逾期未全额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买受人未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支付余款且经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的,执行法院可认定买受人悔拍并裁定重新拍卖。特殊情况需延期付款的,买受人应书面申请,经由 委托 法院评议确定,最长不得超过 15日 ,且买受人应另行支付逾期付款期间被执行人承担的迟延履行期间在债务利息( 以需缴纳的欠款为基数 )。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司法网拍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恶意抬价,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买受人,人民法院可以对其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应知事项: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详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拍卖 财产 的网络司法拍卖事项本院已通知能通知到的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法通知或没有接到通知的在本次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院对拍卖财产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本规则涉及的有关手续的办理和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或办理。
竞拍咨询电话: 15086545253 (贵州宜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举报监督电话: 0859-3668462
竞拍流程指引 :
http://www.taobao.com/go/act/auction/sfguide.php
淘宝网技术咨询: 400-822-2870
淘宝网客服热线: 0571-88158198
贵州省 兴仁市人民法院
二 〇 二 四 年 五 月 十四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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