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洞头分公司 202 4 -202 5 年欠费催缴代办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洞头分公司 202 4 -202 5 年欠费催缴代办服务项目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洞头 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是为了完成中国电信洞头分公司 202 4 -202 5 年 4个月及以上公众欠费催缴代办业务的任务目标。采购预算 13 万元(不含税)。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中国电信洞头分公司 202 3 -202 4 年催欠代理商比选结果及合同规定: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没有异议,则进行续签,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二次。现合同到期 第一次续签 ,双方均无异议,需与 两家 原中选人进行续签, 本次续签合同有效期为 一年。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温州市鸿信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份额 60% ;
温州市鑫晟通讯服务有限公司 , 成交份额 40% ;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202 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 4 年 6 月 24 日,共 5 天。
五、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蔡海蕾,15305772581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赵晗,0577-88120053
异议接收邮箱: 15305772581@ 189 .cn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洞头 分公司
日 期: 20 2 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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